顺利度过妊娠期,生育一个聪明、健康的孩子,保证母子平安,是每对已婚夫妇的最大心愿。为此,每对已婚夫妇在决定生育前都应一起去接受健康检查,确认健康状态,积极治愈不宜妊娠的疾病是十分必要的。下面介绍一些妊娠前应治愈的疾病,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。
贫血
如果贫血程度严重,不仅给孕妇自身带来痛苦和烦恼,而且会造成胎儿发育迟缓、母体产后恢复欠佳。因此,妊娠之前应对贫血给予足够重视。若平时有头晕或站起时眩晕、头痛、呼吸困难等症状,应怀疑有贫血倾向,在妊娠前应接受贫血检查及治疗。
结核
随着抗结核药物和手术疗法的广泛使用,多数结核病都可以治愈,然而对于孕妇来说,结核病仍是必须注意的疾病。如果有新鲜病灶、活动性结核、反复吐血或排菌的情况,则应避免怀孕。即使怀孕,也应终止妊娠。如有持续低热、咳嗽等症状时,应接受医生的诊查。
肾脏病
患肾脏病的人如果妊娠,从妊娠初期就可出现症状,在妊娠后期可演变成重症。而肾脏病又对胎儿发育不利,一般不宜妊娠。如果妊娠,应取得医生许可,并要注意预防妊娠中毒症。高血压 在未妊娠前已患有高血压的人,应注意起居饮食,尽量在妊娠前使血压恢复正常。如果不清楚自己血压的高低,但有严重的头痛、颈项不适、失眠、眩晕、浮肿等症状,应在妊娠前认真检查自己的血压情况。
心脏病
妊娠时因子宫增大,压迫心脏而增加心脏的负担。患心脏病的人,在妊娠时会进一步加重心脏的负担,随着妊娠的进展可能引起心力衰竭。如果心脏病患者症状不严重,日常生活没有妨碍,是可以妊娠分娩的,但其妊娠危险性高于普通健康人,应选择有心脏病专科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及分娩,平时应接受医生的生活指导。
糖尿病
具有糖尿病遗传因素的人在遇到各种诱因时可能引起发病,诱因之一就是妊娠。在妊娠期发生糖尿病,随着妊娠次数的增加,糖尿病日趋严重,并影响胎儿发育。因此凡近亲中有糖尿病患者或尿糖阳性者,要主动接受医师的检查,确诊是否患了糖尿病。发现患病应积极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,在医生指导下再怀孕。
肝脏病
妊娠会增加肝脏的负担,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,肝脏负担进一步加重的结果会造成病情恶化,引起严重的妊娠呕吐,甚至发生妊娠中毒症而不得不终止妊娠。如果病情不太严重,只要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采用适当的治疗后是可以妊娠、分娩的。患过肝脏病的人在妊娠前或妊娠后要向医生说明,接受血液及尿液的化验检查。
阴道炎
阴道炎大多由念珠菌感染而引起,如果不加以治疗就进行分娩,在产道中会造成婴儿感染,使婴儿患鹅口疮,在口腔黏膜及舌下生白膜。念珠菌感染时,阴道分泌白色豆腐渣样的白带,外阴奇痒,阴道口周围有红色湿疹,如出现这些症状,就应接受医生检查,在妊娠前彻底治愈。
急性传染病
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,如流感、风疹、病毒性脑炎、传染性肝炎等,都易造成胎儿畸形,也可使病情加重。必须治愈后再怀孕。
总之,孕前夫妇双方身体的好坏,直接影响精子、卵子的健康,没有健康的精子和卵子,就不可能生出健康的孩子。而且患病时怀孕对孕妇本身的病体康复也有一定的影响,可使病情加重。因此,必须在上述疾病治愈或稳定时方可妊娠。(董绍军)